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中,查获5只无证驯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由于这些猕猴从小被人驯养,已不具备独立的野外生存能力,不适宜放生。因此,江城县森林公安局把它们移交给普洱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工作人员会对这些猕猴进行救护并对它们进行野化训练,等它们具备独立的野外生活能力后再择机放归野外。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城县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9起,行政案件17起,收缴包括猕猴、白鹇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余只,画眉鸟、豪猪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1只。
通讯员 何有刚 毕晓东 云南普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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